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明确提出全国碳市场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愿碳市场)。“两个碳市场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实现对减排主体的全覆盖。”
今年3月,强制碳市场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2023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造林碳汇、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自愿碳市场支持领域逐步扩大。截至今年8月22日,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成交额达474.1亿元。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成交额达2.1亿元。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初步形成多层级、较完备的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方面,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经过多年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制度体系初步建成,以碳市场为主体的中国碳定价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加快碳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行动,促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对落实主体减排责任、实施碳排放双控、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从强制碳市场来看,到2027年,要在现有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基础上,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从自愿碳市场来看,要在目前已覆盖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能效提升和林业碳汇等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生物质利用、固废处理等领域,到2027年,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全覆盖;到2030年,要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配额分配与清缴制度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实现政策目标的基础。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推动全国碳市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数据可靠性更高、行业包容性更强
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好市场和政府、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整体和局部、国内和国际等关系,推动全国碳市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数据可靠性更高、行业包容性更强。

